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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姨丈送我一支還未上市的MOTO手機。我對3C用品實在沒有很大的興趣,只要功能夠用、耐用、長得好看、輕薄,一堆雜七雜八的功能根本不是我考慮的因素在內。
有了新手機可是還是念念不忘我的粉紅3100,這就像選擇了外遇對象卻始終無法忘懷前情人的好一般。
用了三四年的3100外殼那一圈早就脫落,幾個按鈕上的ㄅㄆㄇ也斑駁了。在幾次衝動下的確想過要替換這支拿出來會丟死人的機子,可是卻找不出一支能夠像當時初見3100給我的驚艷,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吧!記得多年前在燦坤亂晃,無意間看到粉紅色的3100躺在櫃架上,在那時身型算小顏色算可愛的她讓我始終難忘。下定決心等到手機壞了就換那隻,過沒多久用了三年多的機子真的當到不能用,馬上衝到手機行買了粉紅色的3100。
這三四年間3100不知道摔了幾次,但總是毫髮無傷,這陣子偶爾摔到會當機,不過重開機之後就沒事。不禁讓我大讚NOKIA果然不像某家以卵擊石那麼脆弱不堪的品質。這三四年間發生過很多事,收件夾保存過上百封簡訊,而總會有那麼一陣子因為某個人而塞滿整個記憶體,寧願刪掉所有人簡訊也捨不得刪他所傳來的一字一句。這個routine輪了三次。
朋友看過我的手機總會皺一下眉頭,疑惑的問我為什麼不換支新的。但我要怎麼開口這支手機給過我太多回憶。那天是Fil騎著我的小50陪我逛遍附近手機行比價,下著大雨,坐在前面的他瞇著眼睛眨著被大雨沖到眨不開的眼睛,深藍色的外套全淋濕了。買到手機,我笑著道歉,他笑笑的說沒關係,曾經那麼愛過的笑容。晚上回家滿心期待充好電第一通就是打給Fil,收訊不好的房間維持著奇特的姿勢保持訊號的暢通;那陣子每個晚上都有好幾個鐘頭在說著一些無關緊要的屁話。
台北市好多好多家麥當勞都有過的痕跡、新店那條路上的每一步、上海的梧桐樹、西湖旁、淡水線上的捷運站、電影院、我們一起哭的漁人碼頭,有太多的回憶擠在這個城市,回頭望我還在原地等著已經放棄的記憶。手機還那麼耐用,怎麼感情那麼脆弱?
新手機一點都不好用,冷冰冰的外表沒有粉紅3100來的溫暖。再多的功能、再新的款式,怎樣都換不回曾經經歷過的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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