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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看到一則新聞,有一位十二歲的男童受虐到失去了兩粒睪丸。看了心裡很難過,姑且不論這樣到底算不算殘障,想一想除了心中被虐待的恐懼無法消除之外;之後他若長大懂事了,要怎麼面對自己身體上的殘缺?

這幾年台灣常常報導大人虐待小孩的新聞,我不認為是這幾年受虐兒才變得那麼多,只是因為現在媒體力量越來越大,對於兒童保護也越來越重視,這些原本暗藏在屋簷下的事情才會慢慢浮現出來。我不知道這些大人到底在想什麼,也許他們有很多的壓力,但也不是用這種以強欺弱的暴力方式去虐打手無搏雞之力小孩子。身體上的傷也許過一段時間後會消失,但是心理上的傷害呢,個性樂觀積極的也許在若干年後會比較釋懷,有些卻是一輩子的陰影。

我承認小孩子有時候真的很欠揍,像國外不准打小孩子的制度有點太偏激,「適當」的體罰的確可以達到效果。台灣一般都允許適當體罰,但不是讓大人肆無忌憚的虐待,小孩子也不是讓大人盡情宣洩心中不滿、病態的出口。「不打不成器」不是虐待的藉口,「他是我的小孩,我要怎麼管是我家的事」也不是凌虐的理由。

這則新聞唯一可以慶幸的是這位男童還活著,但是卻注定一輩子無法生育,同學都自然而然的長了鬍子、有了喉結等生理變化時,他卻需要定時打男性賀爾蒙來促進他的發育。甚至將來若是他有喜歡的女生,他要怎麼跨出自己身體殘缺的心理障礙?

還有一種看似很愛自己的小孩,連自殺都要帶著一起死。於心何忍?你有選擇生孩子的權力,但是沒有擅自結束他人生命的權力。光是自己想要自殺的念頭就已經夠自私,為什麼還要找另外一個人一起陪葬。他們還有那麼長的人生,他們還沒有看夠這世界的風景,他們還沒有嚐盡人世間的各種喜怒哀樂,怎麼可以那麼輕易就跟著結束這旅程?

親愛的大人們,每個小孩都是自己的手心肉,他們擁有著和你相似的眼睛眉毛鼻子嘴巴,當初是你們讓他們出生來到這個世界,就要負起最基本保護小孩的責任。打小孩不能讓自己身上背負的重擔減輕,和小孩一起死問題還是一樣存在的,能做的就是咬緊牙關一步一步努力撐著,沒有一個人的人生是順遂的。當你覺得你的人生很悲慘,請記住這世界上一定有比你更慘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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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patric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