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稚園的時候抱著阿媽說,我不要結婚要跟你住一輩子。小學的時候媽媽說以後搞不好我沒人要,坐在後座的弟弟天真的說「沒關係,以後我跟姊姊結婚」。國中的時候,媽媽說你再胖下去就真的沒人要跟你結婚了,我叱鼻了一聲說「不結婚又不會怎樣」。高中開始交男朋友,每一個都談得好用力好認真,心想著要跟他結婚。大學後看的男人多了,發現少女時期所幻想的種種其實很不實際,不定性的男人太多了,一開始的花言巧語並不代表會永遠。畢業後第二次被男人甩,認清了一些事實,很多時候表象的東西才是重要的,所謂的真心有時候只是個屁。

從小就不看言情小說,對於浪漫愛情片也是有機會才瞄個幾眼,總認為那種小情小愛不值得人們花心思在上面。其實我知道我的腦筋很嚮往愛情,所以逼著自己不去接觸太多關於那類的事情,連當初申請大學的時候,也有點刻意選擇理工。但是看了那麼多武俠小說、歷史小說、商業書籍、和那麼多男性朋友鬼混,還是一點用處也沒有。這種天生的東西原來不是用後天就可以矯往的。所以一直到長大,每次談戀愛還是像個小女孩一樣,那麼容易滿足,那麼容易開心,連首悲傷的歌聽起來都可以很快樂。而失戀的時候又像失去了整個宇宙,軟趴趴的生活著一直到恢復的那天。

今年就要二十四了,想對自己坦白,其實我很想很想定下來,然後組個家庭生個小孩。這種在「我的夢想」作文題目馬上會被老師打槍的願望卻是我現在最想要的。我真的很沒用吧。一直戴著男人的面具想要讓自己剛強一點不要那麼柔弱那麼驕縱,但在內心的最深處還是有個最沒用的希望抱持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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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patric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